2006年2月22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五版:维权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邀他人出游 遇车祸赔钱
梁军

  据新华社 好心邀请朋友出去旅游,不料出了车祸,导致受邀朋友受伤致残。湖北省枣阳市法院近日一审判决邀请者何政赔偿受邀人周妮医疗费、误工费、终身护理费、伤残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27.8万余元。
    2005年3月,个体建筑老板何政结识了枣阳市女青年周妮。4月26日,何政邀请周妮乘坐其驾驶的轿车一同到武汉游玩,出了车祸。5月14日,安陆市公安交警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何政驾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周妮在事故中无责任。
    周妮受伤后被送往安陆市医院救治,出院时诊断为:背椎骨折,骨髓损伤伴高位截瘫。
    由于事发后何政仅支付了2.8万元的费用,在协商赔偿无果后,周妮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安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正确,予以采信。何政对周妮在交通事故中所花费的费用及造成的伤残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